政采公告

亳州市文化旅游传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函

发布日期2026-08-18
交易地区亳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ZSJ202
采购人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
预算金额 80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亳州市文化旅游传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函

项目编号:BZSJ2026CG151

任务书编号:FS34160120260666号

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亳州市文化旅游传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6 8  25 9:00就有关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平台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注: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

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信用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谈判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4、其他资格条件: /   。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亳州市文化旅游传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新华社有关平台对亳州文旅活动进行信息传播不少于12次;二、制作文旅系列短视频不少于6条,并在新华社有关平台传播推广;三、通过新华网对亳州重大文旅活动开展直播活动不少于1次等。通过实施此项目,全方位、多角度传播推广亳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展现亳州文旅融合发展的成效,扩大亳州文旅知名度,提升文旅消费水平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信息传播:新华社有关平台PC端、客户端信息传播≥12次。

(2)制作短视频:≥6条,单条60-120秒,≥1080P分辨率,高清(1920×1080),需要为项目提供短视频的创意策划、剪辑、包装、调音、校色、字幕、成片等服务。

(3)短视频推广:新华社有关平台PC端、客户端。

(4)直播:新华网等新华社有关平台直播活动≥1次,图文或视频形式,并提供直播预告海报。

通过以上方式,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讲好中医药养生文化故事,推动亳州养生文旅IP出海出圈,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影响力。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本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单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四、服务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80。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 1.汇款; 2.转账; 3.保函; 4.汇票; 5.本票; 6.支票; 7.保险等。

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588号  

联系人: 王振宇       

电话:0558-5555193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工        

电话:   0558-5991063      

3.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侯工           

联系电话: 0558-599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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