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结果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公告标题: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交易地区亳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结果
项目编号BZSJ2026CG
采购人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结果

安徽中城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1.7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123

项目名称: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城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望江东路60号办公综合楼402B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61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安全保卫全面工作、门卫管理、巡逻检查、车辆管理、防火、防盗、防恐、噪声管理等;负责监控室的全天候监控、消防总控室 24小时值班,整体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等。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李本峰周黎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74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6716

3.开标日期:2026年7月28

4.资格能力条件:无;

5.业绩:1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安保保安(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2025.7.29;(2琥珀山庄秩序维护服务外包2025.7.24

3)蓝科?新站芯屏高科技产业园保安服务2025.12.26。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72024Q0110R0S,有效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72024E0104R0S,有效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72024S0104R0S,有效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安徽荣徽建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最低应缴社保费用的要求,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安徽明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最低应缴社保费用的要求,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安徽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最低应缴社保费用的要求,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要求;安徽中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要求;安徽天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要求。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8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文采路588号

联系方式:0558-5953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5991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558-59910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6年7月29日磋商文件.pdf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