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结果

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告标题: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本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8 万元
发布日期2026-08-04
交易地区安庆市-宿松县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结果
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85
采购人宿松县洲头镇人民政府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85 FS34082620260207号

项目名称: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本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凉亭镇太阳村仙铺组6号

成交金额:968000.00

供应商的评审价:968000.00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9.3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①新建沥青道路长约200米,道路路基约11米,沥青主路面宽7米;②道路两侧修建混凝土压印人行道约824平方米;③道路两侧修建盖板排水边沟400米;④道路西侧修建混凝土排水边沟约290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成俊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2018201893123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军左登成李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3978.6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洲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洲头镇洲头街188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1 5564 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17栋12号商铺

联系人:邓菊霞   

联系方式:150 5549 4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1 5564 053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评标一览表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