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结果

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内南院宋代古井排水及防渗工程项目(三次)

公告标题: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内南院宋代古井排水及防渗工程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3
交易地区亳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结果
项目编号BZSJ2026CG081
采购人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结果

河南华磊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236.61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081

二、项目名称:

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内南院宋代古井排水及防渗工程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华磊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商务中心区永新路106号附6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陆仟壹佰零捌元壹角柒分(2366108.1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内南院宋代古井排水及防渗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根据古井贡酒酿造遗址内南院宋代古井现状及设计方案,一是在古井周边易积水区域规划布设排水管网,构建科学排水体系;二是选用符合文物保护规范要求的防渗材料与工艺,对文物本体及周边指定范围地基开展防渗加固作业,防范地下水倒灌、土壤水分过量渗透。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质保一年)

项目经理:李科理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斌、郭永励、汪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二)收费金额:15650.2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665

3.开标日期:2026618

4.资格能力条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证书编号: 0501SG001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JZ安许证字[2021]005457

5.业绩:1)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宋陵土遗址保护工程(永厚陵封土病害治理和局部加固)EPC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21010号;(2)东至县华龙洞遗址保护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41130号;(3)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竣工验收时间:2025814号。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编号80224Q0521R0S,有效期至20271104日;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编号80224E0397ROS,有效期至20271104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编号80224S0391R0S,有效期至20271104日。

7.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241111224977;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ZRGC2015069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编号:豫建安B(2023)2240472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7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万福大市场北门

联系方式:0558-5570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512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5123660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量清单

 

2026623

磋商文件.pdf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