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公告标题: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SSFN00018
二、项目名称: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宽虹迎宾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二区B座一楼
成交价格: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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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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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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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为琥珀街道单位提供日常工作餐服务(职工早餐和中餐)。琥珀街道单位食堂位于清溪路翠竹园中心广场街道办事处四楼,现有工作人员约210人,餐标575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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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三、服务需求 1、基本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日就餐服务(早餐、中餐),所有菜品需当日现做,不得采购成品售卖,禁止使用、售卖剩菜,所有菜品实行一菜一价; 早餐:供应本地常规早餐品种,每日按照中式面点三种(蒸、煎和炸兼顾)+粗粮两种+汤粥三种+蛋类+小菜组成,供干部职工自行选择。 中餐:供应6个自选菜(2荤、2半荤、2素),小菜和汤不额外收费,提供时令水果、牛奶、酸奶。 (2)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自主管理,自行负责提供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并供应职工每日用餐、应急性工作备餐。 (3)采购人免费提供食堂场地,并配备和更新基础的固定资产(包含厨房设备、餐厅设施设备、桌椅等。不含餐具、厨具及日常消耗品等,后续使用过程中,设备如出现故障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维修)。 2、人员配备:
备注:(1)本项目人员配备合计7人,此为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2)所配人员须全职,不得身兼多个项目。人员选派及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报备。遇特殊情况,厨师或服务人员不足时,成交供应商须临时增派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3)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及责任。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160万元,供应商无需报价,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即可,否则响应无效。 本项目服务期限续签条款规定:本项目服务年限采用"1+x(x≤2)"模式,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合同到期前,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履约后必须以本单位名称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且开票成本和税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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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完全响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食堂服务时间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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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标准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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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南林,胡友荣,张秋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737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琥珀街道单位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琥珀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琥珀街道清溪路翠竹园中心广场街道办事处四楼
联系方式:0551-65157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737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573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