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结果

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巡查图斑勘测定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巡查图斑勘测定界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

宿州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
118.2 万元
发布日期2026-08-26
交易地区宿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结果
项目编号EP-SZCG2026077A
采购人宿州市自然资源保护中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巡查图斑勘测定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SZCG2026077A

标段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巡查图斑勘测定界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21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182000.00元)

评审得分:87.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巡查图斑勘测定界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单位根据自然资源保护中心要求,完成监管平台开发部署、全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确界等工作,同时采购8台移动举证终端(具备定位功能,可插SIM卡,运行内存不低于16G,存储容量不低于1TB)。第三方技术单位要确保平台运行稳定、监测数据精准、确界成果合法合规,全面提升我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服务要求:该项目工作任务为宿州市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确界全流程技术服务:

1. 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结合市局“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平台需求调研、功能设计、软件开发、部署调试、数据对接、系统测试、用户培训及试运行保障;实现违法图斑下发、举证、执法联动处置、数据统计分析等核心功能。

2.遥感监测技术服务:开展宿州市全域开展遥感监测,获取高清遥感影像,重点关注耕地“非农化”等监测图斑,对各县区、园区上报的监测成果进行100%内业审核,按重点区域开展外业实地核查;跟踪问题整改复核,形成遥感监测报告。

3.违法用地确界技术服务:按照自然资源管理要求,开展违法用地确界工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4.其他:完成交办的与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平台建设、遥感监测及确界工作相关的其他任务。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永光(组长),程文艺,许德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20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电话:1890557910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自然资源保护中心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1815579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18905579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浩、张威

电   话:18155790911、1890557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