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结果

新耕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公告标题:新耕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交易地区安庆市-宿松县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结果
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58
采购人宿松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结果

安徽凌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9.46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58  FS34082620260148号

项目名称:新耕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凌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华亭镇富民路228号

成交金额:2094641.47

供应商的评审价:2094641.47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1.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新耕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贤存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2011201287552

五、评审专家名单:梅永章,檀金根,刘连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69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龙山街道振兴大道与白鹤路交汇处浩瀚汽车城汽贸大厦A2幢(1层西、2-3层)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38 6511 1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17栋12号商铺

联系人:吴新红   

联系方式:181 7533 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38 6511 1855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评标一览表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