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利辛县桂语缦岛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EPC )

公告标题:利辛县桂语缦岛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发布日期2026-08-13
交易地区安徽省-亳州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6DFWGZ50901/JG2026-01-1151
招标人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57,906.78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9-03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利辛县桂语缦岛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利辛县桂语缦岛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利辛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8-341623-04-01-887632

1.4 招标人: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桂语缦岛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50901/JG2026-01-115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DFWGZ50901/JG2026-01-115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23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0258.3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5828.44平方米,包括住宅89428.44平方米;商业面积2400.00平方米,配套面积4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429.94平方米。容积率1.80,总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充电桩、小区道路及绿化等公用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57906.78万元

2.8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建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1 3.1.1.2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除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外,上述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1.7 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项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 8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06136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3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记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9310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二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人:利辛县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址:利辛县城关镇人社大厦9

   编:236705

人:黄春磊

   话:1872679867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

   编:230051

项目负责人杨阳、王斌

   话:0551-66061366187565702421773021851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

   话:0558-880002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461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9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