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黑石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公告标题: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黑石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7
交易地区六安市-霍山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5034
招标人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1.5
项目金额 1,800.17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9-08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黑石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黑石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霍发改投资〔2026〕123号

1.4 招标人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黑石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5001005034

2.3 标段划分1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25001005034001

2.5 建设地点霍山县佛子岭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7 合同估算价1800.17万元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新建一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包括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10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3.2 投标人业绩要不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

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4  项目经理业绩不要求。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0817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费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58188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09 08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09080900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4.98.87.113: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霍山县住建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花园北路3号、霍山县住建大厦10楼

    237200

联 系 人先生

    0564-5232305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霍山县霍山大道国投大厦2楼203

    237200

项目负责人王菲

    0564-5020033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9.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11

电话:0564-5032057

9.6异议联系人

姓名:先生、王菲

联系方式:0564-52323050564-5020033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0.4潜在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6082317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60824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09080900分。

10.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6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7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10.8 CA证书办理机构:机构名称: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4959、025-66085508

11.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银行名称: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人银行账号:2001000197526660000001400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