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项目 - 风雨操场及室外工程
公告标题: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项目-风雨操场及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项目-风雨操场及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项目-风雨操场及室外工程
项目编号:2026AFWGZ5078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2日
开标日期:2026年08月12日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项目-风雨操场及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6幢10层100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捌佰柒拾万零柒仟玖佰叁拾玖元伍角叁分 (18707939.53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 标 人: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枞阳县枞阳镇东湖路7号
邮 编: 246700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9569151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枞阳县振兴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坛花苑8#楼1#门面
项目负责人:刘海强
联系电话:18175449029
公示期: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坛花苑8#楼1#门面,联系人:刘海强,联系电:1817544902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0562-573301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枞阳县振兴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