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开发区西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改造项目-阳光大道(G329~扬帆路)等市政排水管网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

公告标题:开发区西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改造项目-阳光大道(G329~扬帆路)等市政排水管网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4
交易地区芜湖市-湾沚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100SZ26ZX0433
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第一候选人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候选费率 2.48%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开发区西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改造项目-阳光大道(G329~扬帆路)等市政排水管网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WH100SZ26ZX0433(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60279号)

标段名称

开发区西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改造项目-阳光大道(G329~扬帆路)等市政排水管网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

标段编号

WH100SZ26ZX0433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金工0553-882800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永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一路6-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沈左勇、曹静洁、阮翔伟13305538198、15155325437、1875534504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0812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2.48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李征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34005026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价结束(其中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加分业绩

宣城科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铝材全过程咨询项目

规定公示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宣城科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铝材全过程咨询项目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金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2.29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王胜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建[造]11103400011139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价结束(其中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加分业绩

马鞍山市雨山区2021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民赵村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

肥西工投动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费率(%)

2.3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杨振江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3400740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价结束(其中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加分业绩

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全过程咨询

规定公示的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

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全过程咨询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K=0.16。

2、进入第三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评标基准价:2.41%

4、其它: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