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定远盐化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危化品停车场改造项目

公告标题:定远盐化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危化品停车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8
交易地区滁州市-定远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dygc202604-007
招标人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帝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候选费率 25.68%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定远盐化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危化品停车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盐化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危化品停车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zdygc202604-007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路156

联系人及电话

吴焱1585507398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

联系人及电话

叶磊15556238553、倪管乐13865284094、宋刘军181560476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527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人:安徽帝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牵头人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费率(%

总费用245256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用11148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25.6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许恩明

证书名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总承包项目经理:皖2342021202206146

姓名

项目经理(建造师):徐鑫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建造师):皖2342022202305141

姓名

设计负责人:张成俊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设计负责人:2019320267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50

质量标准

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设计方案、施工图及预算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深度须满足业主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2.设备材料:合格,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和使用单位需求,符合(或相当于)约定的参数、品牌要求。

3.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和使用单位需求。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528日至202661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标准的100%执行,26100元。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26100 元 ;专家评审费 5540 元;其他费用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路156号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联系人:吴焱、叶磊,联系电话:158550739851555623855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