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A地块工程总承包

公告标题: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日期2026-06-01
交易地区合肥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AFFGZ50372
招标人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29,183.21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FGZ503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开标日期:2026年05月29日

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长丰县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朱巷镇振兴路83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87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4幢181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捌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叁元柒角整(291832123.70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司法大厅二楼/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万玖仟壹佰捌拾贰元贰角陆分(286009182.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安徽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和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路与东方大道交口东北侧001号/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壹佰陆拾伍元陆角捌分(302279165.68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永大建筑有限公司和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百川社区阜阳北路西侧6号北城综合服务中心9层/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二楼201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贰佰陆拾贰万壹仟陆佰玖拾壹元陆角伍分(302621691.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江建投建筑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朱巷镇镇北村北圩村民组富康路与杜沛路交口2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7楼C座/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号中寰科技中心A座601室/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26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肆佰柒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元陆角陆分(284779370.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标人名称: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叉口南300米

联系人:管锦飞

联系方式:0551-690165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68

示期:20260601日至20260604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6272441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