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红旗路(梁王路 - 汉王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EPC )
公告标题:砀山县红旗路(梁王路-汉王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砀山县红旗路(梁王路-汉王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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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红旗路(梁王路-汉王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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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604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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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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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梨都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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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邵主任1939766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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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圣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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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7楼北03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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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杨洋15155797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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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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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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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宇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东瑞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菏泽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双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菏泽城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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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开发区古城社区利民路南侧山水居二期-博雅居16栋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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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35栋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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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阳光花园30-106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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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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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97.63%(约11715600.00元) |
97.39%(约11686800.00 元) |
96.87%(约116244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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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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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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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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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齐敏 |
孙业春 |
班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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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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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2342013201449720 |
皖2342021202107394 |
皖2342021202136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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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森杰 |
夏鑫鑫 |
陈都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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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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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273703281 |
20233702946 |
2021370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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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5.77 |
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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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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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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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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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2026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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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5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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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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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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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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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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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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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5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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