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砀山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 (EPC)

公告标题:砀山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2
交易地区宿州市-砀山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EP-DSGC2026047
招标人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群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费率 98.62%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砀山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604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905571570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49#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贺 1565671999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群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宝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徐州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人民东路1588号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胜利西路胜利路小区4幢 804室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科技服务中心20楼200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62%

(约:36760900.86元)

98.77%

(约:36816813.81元)

97.83%

(约:36466425.99元)

工期(日历天)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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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丁阳阳

邵志艳

朱颖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342022202213166

 2342015201568505

 2342022202213937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周涛

刘薇

王玉冰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053700759

20253204648

20214411927

综合评估得分

97.93

95.75

95.2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0612-20260615

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126534.71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225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