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琅琊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公告标题:琅琊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7
交易地区滁州市-琅琊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lygc202607-001
中标候选人安徽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2,371.98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1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琅琊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琅琊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czlygc202607-001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

滁州市来安路102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黎天畅 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

周晓培 0550-3519512、1825505589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4日830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23719843.43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袁宗武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234201220134239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

天)

不高于3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23731060.22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王进菊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234202320240004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不高于3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宏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23740654.76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汤宝林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234201920216800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不高于3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6年818日至2026年820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55%计算(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68800.00元;专家评审费4174.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周晓培,联系电话:0550-3519512、18255055896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濠河路琅琊新区大楼14楼141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