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淮南市潘集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检测

发布日期2026-06-17
交易地区淮南市-潘集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GCHNG0098
候选金额 22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淮南市潘集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检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淮南市潘集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检测

二、标段编号:2026GCHNG0098-1

三、项目编号:2026GCHNG0098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6年 616 

六、公示时间:2026  6  17 日至2026  6  22 

七、中标候选人: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718号-2

(2)投标报价:2250000.00元,得分:88.43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田伟,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证书编号:04A0372

(6)企业业绩:蜀山区建筑业总部基地和安徽省智能软件园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建筑面积:建筑业总部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86万平方米:安徽省智能软件园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共约21.28 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2月)

(7)项目负责人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2)投标报价:2020000.00元,得分:87.78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张蕊,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证书编号:08A0724

(6)企业业绩: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新桥校区首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7月18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1)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合工大智能院智能研发中心B区

(2)投标报价:2160000.00元,得分87.49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杨格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证书编号07A0676

(6)企业业绩:居巢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总建筑面积:8.66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3月)

(7)项目负责人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八、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填报项目负责人与履约承诺中项目负责人信息不符,前后不一致。

2淮南市建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低于合理区间,存在异常低价情形

3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低于合理区间,存在异常低价情形。

九、招标人:安徽淮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招标人地址:淮南市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四楼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李冬宝;联系方式:0554-4989301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淮南淮畔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田锋、余浩月;联系方式:18009646448、18456425262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李冬宝、田锋、余浩月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18755472846、18009646448、18456425262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