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含山县涉农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

公告标题:含山县涉农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8
交易地区马鞍山市-含山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第一候选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6-08-12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含山县涉农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皖E1-18-2026-0212
标段名称 含山县涉农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皖E1-18-2026-0212001-1
招标人 含山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 300万元
代理机构 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路341-1号
联系方式:173055580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08-12 0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2350000.00 元大写:贰佰叁拾伍万元整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宙溪上铭城1幢334室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2196000.00 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7822号紫云广场B座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2258000.00 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捌仟元整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齐越173055580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