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定远种猪场种质资源保护提升项目

公告标题:定远种猪场种质资源保护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4
交易地区滁州市-定远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dygc202605-012
招标人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
第一候选人安徽兴广建设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447.9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定远种猪场种质资源保护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种猪场种质资源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czdygc202605-012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

地址

定远县范岗乡

联系人及电话

肖蕊 1775502827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杨磊 1895501126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3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兴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4479541.96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琴琴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132201720170552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60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100%计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8057 元 ;专家评审费 40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 ,地址: 定远县范岗乡 ,联系人:肖蕊 ,联系电话: 17755028276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县市区项目向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 忽永亮 ,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