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

公告标题: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4
交易地区滁州市-凤阳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fygc202606-001
招标人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联合体牵头方: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候选费率 1.1%
截止时间2026-06-23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大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蔬菜大棚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czfygc202606-001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临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邱主任  0550-64664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

联系人及电话

熊尚玲  1775505918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623日0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费率(%)

1.1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曲国华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建筑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20083201452

证书号:20202150000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总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每项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完整成果。)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的8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0000.00 元 ;专家评审费5910 元; 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凤阳县永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前门路南侧安业坊13幢商业幢32、32-2、34、34-2室联系人: 熊尚玲 ,联系电话:17755059185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