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放射防护工程

公告标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放射防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5
交易地区安徽省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010FJ26SG0298
招标人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第一候选人济南润德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361.17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6-2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放射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

WH010FJ26SG0298 (任务书编号:FSSD34000120264378号)

标段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放射防护工程

标段编号

WH010FJ26SG029801

招标人

名称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董工0553-573911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人及电话

沈超  177551005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6249:15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济南润德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13611705.85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杨秀利

资质证书名称: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鲁2372022202277197

工期(天)

12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巴州人民医院急救诊疗中心综合项目屏蔽防护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磊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13601621.77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金龙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2127

工期(天)

12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阜南县中医院二期辐射防护及磁屏蔽工程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陕西天际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13732692.44

项目负责人

姓名:张彦军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陕1612014201409750

工期(天)

12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核医学防护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无;

2、样本值单位:济南润德医用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磊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天际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汇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辉瑞(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之海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平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评标基准价:13676211.12元;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