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公告标题:“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5
交易地区滁州市-定远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dygc202606-003
招标人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第一候选人安徽省冠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364.15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6-2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定远合作产业园(东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czdygc202606-003

招标人

名称

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定远县经济开发区东兴路

联系人及电话

胡建武  138550477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玉军 131455046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24日095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冠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叁佰陆拾肆万壹仟肆佰捌拾元肆角(3641480.4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崔常乐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1520167162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720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100%计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7962 元 ;专家评审费  511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定远经济开发区东兴路  ,联系人:  胡建武    ,联系电话: 13855047706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股  ,地址: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 忽永亮 ,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