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定标

公告标题: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8
交易地区黄山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招标人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28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HJAGC2026G100)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定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定标候选人一

定标候选人二

定标候选人三

投标人

名称

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42号二至六层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资料公示

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850000.00

3250000.00

2880000.00

工期

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设计服务期贯穿整个施工工期)

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设计服务期贯穿整个施工工期)

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设计服务期贯穿整个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县级的有关规定,通过各有关部门审批

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县级的有关规定,通过各有关部门审批

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县级的有关规定,通过各有关部门审批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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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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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企业业绩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服务

企业荣誉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2026130日获得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成果

项目负责人荣誉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2026130日获得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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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淮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企业荣誉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获2022-2023 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荣誉六安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获2024-2025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姓名:

傅前君

王孟军

相关证书名称: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S20103100276

CS20133400170

CS20183700848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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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名称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文昌东路2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柯先生 0559-258379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卫玮 0559-2348822

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18日-2026年08月21日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0559-2348822   联系人:卫玮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2351788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定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