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滁州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项目

公告标题:滁州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9
交易地区滁州市-天长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tcgc20260
招标人滁州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鲲邦建筑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483.23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18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滁州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项目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19

招标人

名称

滁州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玉春 0550-77808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

金凤超0550-2388677 188569288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8日0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鲲邦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佰捌拾叁万贰仟贰佰陆拾柒元贰角捌分(小写:4832267.28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方芳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220221442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文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佰捌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小写:4834322.2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汪涵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220240071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筑恒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佰捌拾叁万壹仟伍佰壹拾贰元零壹分

小写:4831512.0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谭萍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9202134867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4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标准的60%收取,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28796.74元 ;专家评审费  3000.00元; 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或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联系人:张玉春、金凤超,联系电话:0550-7780810、0550-2388677、18856928853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