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施工

公告标题: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9
交易地区芜湖市-弋江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090SZ26SG0468
招标人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顺东建设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014.73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WH090SZ26SG0468 

标段名称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配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WH090SZ26SG046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江工 0553-39170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勇、沈杰、王艳 13155303595、18855397632、1585597168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顺东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0147298.25 

项目负责人

陈冲 

证书编号:皖1362017201818274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圣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0147320.09 

项目负责人

何善尧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86743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0147320.09 

项目负责人

胡善琴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14786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α=0.65;β1=0.23
2.基准价:10148791.84元
3.M=24.49%
4.芜湖新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圣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得分一致,报价也相同,根据招标文件约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安徽圣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5.安徽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工费单价低于158元/日,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安徽艺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芜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参考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6.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