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
公告标题:繁昌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
繁昌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WH120SZ26SG0472 (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60206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 |
|||||||
标段编号 |
WH120SZ26SG047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政通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柯俊杰 185055338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D1-4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黎亚琴 1894950988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萧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8402055.37 |
|||||||
项目负责人 |
陈红锋 |
|||||||
证书编号:浙133201420190007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长寿区城市中轴线景观提升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EPC 总承包一体化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福力城建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8394757.11 |
|||||||
项目负责人 |
胡波 |
|||||||
证书编号:赣1362016201613673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厦颐景园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及雨水污水管网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滕王阁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8387421.28 |
|||||||
项目负责人 |
廖志刚 |
|||||||
证书编号:赣133200720081040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南山儿童公园及周边地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1602.9万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徽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业绩名称、时间、规模):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徽东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 (业绩名称、时间、规模):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浙江海兴建筑有限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时间填写为:2020-11。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浙江中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邯郸市绿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部分一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ɑ=0.62;β1=0.47; |
|||||||
提示 |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