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无为经开区智慧停车一体化项目纬一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福成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1
交易地区芜湖市-无为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810SZ26SG0474
第一候选人芜湖市赫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812.58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无为经开区智慧停车一体化项目纬一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福成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WH810SZ26SG047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424号)

标段名称

无为经开区智慧停车一体化项目纬一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福成路(模范路-城镇开发边界)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WH810SZ26SG0474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

联系人及电话

鲁工 0553-36600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合肥软件园一期A3栋A3-613室

联系人及电话

谢为慈  177303152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赫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8125751.68

项目负责人

李刚

证书编号:皖113201920200304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黄山市强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8125931.01

项目负责人

 

徐海兵

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197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烨伟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元)

18464941.27

项目负责人

 

张达

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101694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西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单位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

黄山市祁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和“(六)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招标人非本项目实际招标人。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R=575,Q=450,根据招标文件R>Q,评标办法调整为“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