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弋江区安置小区外墙脱落隐患消除工程

公告标题:弋江区安置小区外墙脱落隐患消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3
交易地区芜湖市-弋江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090FJ26SG0334
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候选金额 533.95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02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弋江区安置小区外墙脱落隐患消除工程

项目编号

WH090FJ26SG0334

任务书编号

FS34020320260117号

标段名称

弋江区安置小区外墙脱落隐患消除工程

标段编号

WH090FJ26SG033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办事处8楼

联系人及电话

贾工 0553-48298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及电话

吴敏 15556681225,139660201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0702  09:15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智韵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5339544.78

项目负责人

姓名:曹涛涛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232305785 

工期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5339722.81

项目负责人

姓名:胡超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23202403256 

工期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自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5339887.15

项目负责人

姓名:洪从玉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苏232131318099 

工期

2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芜湖海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综合人工单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安徽庆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综合人工单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合肥晶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