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安徽省宁国市老城区污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EPC工程

公告标题:安徽省宁国市老城区污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3
交易地区宣城市-宁国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NGS-GC-GK-2026026
候选金额 6,512.79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6-29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3幢17层17002室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老城区污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EPC工程

项目编号

NGS-GC-GK-2026026

开标时间

2026629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国翰建工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73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尚贤街6号

投标报价:65127900.00元(施工费:62358800.00元;设计费:2769100.00元)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49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霍广剑(施工项目负责人);慎晓燕(设计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豫1412012201211929;CS201441003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凤台县滨河大道(凤蒙路-胶州路)道路工程及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

2.伊州区西部新区路网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复兴北路、胜利路北延、惠康西路、融合路、七一路南延、中华路北延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项目负责人奖项:凤台县滨河大道(凤蒙路-胶州路)道路工程及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获2024-2025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

设计负责人奖项:南阳市仲景路(雪枫路-纬八路、纬十路-现状南新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获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中标候选人

名称:欣傲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浦滨路320号科创总部大厦B座503-7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

投标报价:65181157.27元(施工费:62409835.66元;设计费:2771321.61元)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49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张华敏(施工项目负责人);段宏伟(设计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给排水工程)

证书编号:苏1322006200804192;214108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叶集区家居产业园东片配套路网项目(园二路道排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

2.沭阳县通济路东延、西延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

3.咸宁市十六潭片区雨污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项目负责人奖项:阳县通济路东延、西延工程获2022年度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

设计负责人奖项:襄阳市南北轴线道路工程获2025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一等成果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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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忠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风速建设有限公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联系人、项目管理人员相同,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省宁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柘桥建工有限公司、安徽群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科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要求提供,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身份证件过有效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6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王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39179(招标人)、0563-529566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