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O项目(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利辛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O项目(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O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50816/JG2026-01-107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30日
开标日期:2026年8月20日
利辛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O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一原建设有限公司、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淝河路东侧延陵大道北侧国际丝网城A#楼0302室、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4幢613室。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投标报价91.80%,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1.12%。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建设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运营期:6年。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夏基业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青阳北路1222号客运服务大楼A座803室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投标报价91.32%,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1.32%。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建设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运营期:6年。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域通达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众帮创业园科技孵化器308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延安路18号安徽华亿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201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费率投标报价70.00%,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1.00%。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建设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运营期:6年。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利辛县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经开区高新路北侧、环翠西路西侧德通绿色食品科技园
联 系 人:高鹏程
电 话:191552533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郑志伟、杨阳、王斌
电 话:0551-66061366、18963772506、18756570242
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联系电话:0558-88000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利辛县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