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电线电缆等材料供货项目(第二次)

公告标题: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电线电缆等材料供货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0
交易地区滁州市-天长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tcgc20260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绿宝电缆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234.58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20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电线电缆等材料供货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电线电缆等材料供货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2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合肥蜀山区安徽建工科技产业园蜀山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

胡鑫1735419366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宏伟186562500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20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绿宝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具备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叁拾肆万伍仟捌佰叁拾捌元叁角陆分(小写:2345838.36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30个日历天[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康利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具备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叁拾陆万捌仟壹佰零柒元捌角肆分(小写:2368107.8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0个日历天[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具备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肆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肆元贰角(小写:2445754.20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0个日历天[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6820日至2026824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6248元 ;专家评审费 2300.00 元; 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安徽合肥蜀山区安徽建工科技产业园蜀山园区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楼 联系人: 胡鑫刘宏伟 ,联系电话: 17354193665、18656250072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