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公告标题: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1
交易地区滁州市-来安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lagc202606-003
招标人来安县永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安徽宏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0,557.77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20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czlagc202606-003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永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林敏:0550-563015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郝晓敏、易永婷:19955028211、182257563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720日0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宏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壹亿零伍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元零壹分

105577700.01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胡立福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134201420151454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5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壹亿壹仟肆佰贰拾柒万零柒佰零玖元贰角捌分

114270709.28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黄正光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134201420151527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5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来安县永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安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壹亿壹仟伍佰伍拾柒万叁仟肆佰柒拾陆元叁角肆分(115573476.34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 郭号号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津132201720170444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5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2026722日-2026724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257200元 ;专家评审费 20245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郝晓敏,联系电话:19955028211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