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繁昌区孙村中学宿舍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西环路延伸段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施工

公告标题:繁昌区孙村中学宿舍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西环路延伸段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3
交易地区芜湖市-繁昌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120SZ26SG0382
招标人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第一候选人安徽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416.64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繁昌区孙村中学宿舍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西环路延伸段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施工

项目编号

WH120SZ26SG038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60173号)

标段名称

繁昌区孙村中学宿舍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西环路延伸段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施工

标段编号

WH120SZ26SG038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政通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0553-76000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金华、张亮 18010739916、1775653457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0722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4166383.06

项目负责人

潘梅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89686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4156497.62

项目负责人

刘娅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893345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择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4167329.18

项目负责人

胡远鹤

证书编号:皖1342022202303866,皖234202120210470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基准价:14164529.80元

2、抽取随机数β2:0.63;α:0.19

3、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择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