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砀山县 2026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 EPC )

公告标题:砀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3
交易地区宿州市-砀山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EP-DSGC2026073
招标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第一候选人安徽博德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候选费率 98.3%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砀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EPC)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607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与梨都西路交叉口南侧(桃源居)

联系人及电话

邵主任1370561585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新世纪商务中心 1 号 403

联系人及电话

李少明1565618668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博德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淮宿建设工程有限公

联合体成员: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博年建设工程有限公

联合体成员:安徽众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363 号正奇金融广场 B-办 1806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206 国道东侧东鸣花园生活小区 2 号楼 2-301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石榴小镇双创基地 4 号楼 119 室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3%

(约11987685.00元)

99.37%

(约12118171.50元)

98.16%

(约11970612.00  元)

工期(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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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戴李淳

周燕

刘丽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2013202100567

皖 2342022202207335

皖2342021202106372

设计负责人

姓名

闵晗煜

钟敦字

刘慧文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243401118

20226101485

20243304630

综合评估得分

96.20

95.73

95.70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07月23-20260727

招标代理费

65864.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225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