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

公告标题: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4
交易地区滁州市-天长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tcgc202607-001-01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地久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272.17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23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01-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

联系人及电话

胡鑫1735419366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

联系人及电话

吴章辉 0550-2388674186562500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72308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地久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柒拾贰万壹仟柒佰零贰元壹角捌分(小写:2721702.18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高友飞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2120211076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山度士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柒拾壹万壹仟叁佰肆拾元捌角柒分(小写:2711340.87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志远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2120216905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旻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贰佰柒拾万零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肆分(小写:2700979.24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王明辉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02320230728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3588.00元 ;专家评审费 3210.00 元; 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或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或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联系人:胡鑫、吴章辉,联系电话: 173541936650550-23886741865625007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