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经开区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监理
公告标题:鸠江经开区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项目名称 | 鸠江经开区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070FJ26JL0397 | |
标段名称 | 鸠江经开区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070FJ26JL039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融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灵鸢路1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工 0553-59681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1735532100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1.3 | |
项目负责人 | 宦文 | |
证书编号:34013978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信义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1#、2#成品车间项目监理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信义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1#、2#成品车间项目监理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元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1.25 | |
项目负责人 | 夏云 | |
证书编号:34007007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宏景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宏景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1.37 | |
项目负责人 | 阚晶晶 | |
证书编号:34015040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宣城科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铝材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宣城科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铝材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 2.评标基准价:1.4%; 3.K值:0.18; 4.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单位名称: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元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