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南陵县洪湖科技产业园消防配电工程

公告标题:南陵县洪湖科技产业园消防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30
交易地区芜湖市-南陵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230FJ26SG0338
招标人南陵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安徽地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342.2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南陵县洪湖科技产业园消防配电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WH230FJ26SG0338 

标段名称

南陵县洪湖科技产业园消防配电工程 

标段编号

WH230FJ26SG033801-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创智中心A栋1008 

联系人及电话

董磊  1872645934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德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39号502 

联系人及电话

许小娇 133955510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地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3422502.84 

项目负责人

张浩 

证书编号:皖2342013201453958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佳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3400889.75 

项目负责人

王露露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205170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人民电器集团上海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元)

3432339.42 

项目负责人

燕元涛 

证书编号:沪1312018201902638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诚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至2026年08月0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

                                                               2、基准价:3421499.10元;

                                                               3、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