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沈巷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项目(双坝东坝头中心村、灯塔螺滩中心村)施工

公告标题:沈巷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项目(双坝东坝头中心村、灯塔螺滩中心村)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31
交易地区芜湖市-鸠江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070SZ26SG0400
招标人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第一候选人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717.55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沈巷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项目(双坝东坝头中心村、灯塔螺滩中心村)施工

项目编号

WH070SZ26SG0400(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60235号

标段名称

沈巷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项目(双坝东坝头中心村、灯塔螺滩中心村)施工

标段编号

WH070SZ26SG040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安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洪主任 1805653278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许丽丽 1735532100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729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175541.21

项目负责人

高胜君

证书编号:皖1342018202100171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枞阳县下枞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175582.84

项目负责人

张巧林

证书编号:皖2342022202214669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全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175600.04

项目负责人

孙玉

证书编号:皖23423231033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工日为157元/工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安徽觅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工日为156元/工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安徽峰惠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公厕二土建及公厕土建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费率与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费率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α=0.17;β2=0.74

2.基准价:7177304.86元

3.M=27.34%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