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

公告标题: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交易地区滁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sjgc202606-013
招标人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联合体牵头方: 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1,809.04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30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czsjgc202606-013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世纪大道801号(昭阳工业园)9号厂房3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庆延  0550-301715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6楼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彭勇0550-22103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730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濮阳县电子警察三期及智能红绿灯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30日;金额:24960150.00元)

项目名称:G205 山深线郯城绕城段信号灯及监控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25日;金额:23790918.00元)

投标价(元)/费率(%)

18090410.88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蒋国荣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苏132201720180836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博星锐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资质;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皇甫山路、将军山路等道路信号灯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27日;金额:9000096.05元)

项目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工程(监控与智能化系统)采购及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5日;金额:13154620.00元)

投标价(元)/费率(%)

17921276.63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玲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920203244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6年84日至2026年86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30%计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435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6楼610室 联系人: 彭勇 ,联系电话:0550-2210330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