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天长市智能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东升路(天扬路-平行四道)黑色化(1期)改造提升工程

公告标题:天长市智能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东升路(天扬路-平行四道)黑色化(1期)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交易地区滁州市-天长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tcgc202607-004
招标人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第一候选人安徽鸿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6-07-31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天长市智能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东升路(天扬路-平行四道)黑色化(1期)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智能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东升路(天扬路-平行四道)黑色化(1期)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04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天长市秦栏镇寿昌路88号西南方向60米

联系人及电话

张媛媛 0550-785910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1330960210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31日08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鸿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肆佰玖拾玖万贰仟零陆拾伍元壹角捌分(4992065.1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胡亮亮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1202131857,皖建安B(2021)0301312。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柠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佰玖拾陆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叁角陆分(4968343.3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许玲丽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3202309431,皖建安B(2023)007290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若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佰玖拾陆万贰仟陆佰元肆角伍分(4962600.4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柳国东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3201452233,皖建安B(2014)020506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15.6% 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7325元;专家评审费 3410 元;论证费(如有)/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长市秦栏镇寿昌路88号西南方向60米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联系人:张媛媛、樊荣,联系电话0550-7859103、13309602109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