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项目名称 | 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WH090FJ26JL0501 | |
标段名称 | 芜湖天子港科创园酒店项目监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WH090FJ26JL050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5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工、王工0553-4829835、0553-42271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S5#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月、胡琴 15395393348、157553810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2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0.82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胡正喜 | |
证书编号:34001872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1、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2、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1、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2、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0.81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余清 | |
证书编号: 34003960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新芜经济开发区航空新城运动中心建设项目 加分业绩:1、新芜经济开发区航空新城运动中心建设项目;2、经开区万春二小建设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1、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2、经开区万春二小建设工程监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0.76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安广成 | |
证书编号:41010624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计划建设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1标段 加分业绩:1、合肥市板桥中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山校区)新建工程;2、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1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1、新威·龙门悦府三期D区工程;2、安徽财经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和产学研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基准价:0.84%。 3、评标基准价方法抽取:方法二;K值:0.20。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