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二期)项目

第一候选人安徽建工(宿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候选费率92.9%
发布日期2026-08-26
交易地区宿州市-市辖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EP-SZGC2026035
招标人安徽建工(宿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60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建工(宿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街道金泰二路86

联系人及电话

储先生 1865696283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

联系人及电话

夏磊、朱海啸、187560458861364569551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建工(宿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安徽建工(宿州)投资发展集团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安徽建工(淮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二路汇金国际广场三、四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6号院3号楼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科创大厦20楼、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535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河西国槐路东、闸河西路南御溪翡翠城223-4层、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171702-171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费率%

设计费:197600.00

工程费用费率:92.90%

(约29832607.10元,工程费用约29635007.10元)

设计费:197600.00

工程费用费率:92.50%

(约29705007.50元,工程费用约29507407.50元)

设计费:197600.00

工程费用费率:92.22%

(约29615687.78元,工程费用约29418087.78元)

工期

190日历天

190日历天

1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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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姓名

杜磊

阮飞

龚建维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2342017201721181

1342017201721362

1342019202000758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李杰

王涵

李鹏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96101119

20212200601

20034401238

综合评估得分

95.08

94.89

90.89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826-2026831

招标代理费

固定金额  168025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埇上路5665514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科   0557-303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