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公告标题: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2026ANNGZ501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8月24日
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生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凉亭镇太阳村仙田铺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柒拾壹圆捌角 (13597571.8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0551-877667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何文政
联系电话:0551-87011305
公示期: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文政,联系电话:0551-870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