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天长市广陵小学、西湖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天长市广陵小学、天长市第三小学维修改造项目

公告标题:天长市广陵小学、西湖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天长市广陵小学、天长市第三小学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5
交易地区滁州市-天长市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tcgc202607-009
第一候选人安徽莱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326.96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0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天长市广陵小学、西湖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天长市广陵小学、天长市第三小学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广陵小学、西湖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天长市广陵小学、天长市第三小学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09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

天长市广陵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徐腾 0550-733127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 1703、1702

联系人及电话

陆淼 0550-75585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84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莱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叁佰贰拾陆万玖仟陆佰肆拾柒元壹角柒分

(小写:3269647.17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朱读霞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4202407076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7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亿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叁佰贰拾陆万玖仟零柒拾捌元叁角陆分
(小写:3269078.36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席宜阳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720180524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7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辰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叁佰贰拾柒万零贰佰肆拾柒元贰角柒分

(小写:3270247.27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陶娟娟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5202511752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7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202685日至2026810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 60%执行,以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0400.00元 ;专家评审费 2970 论证费(如有)/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或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广陵路68号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联系人:徐腾或陆淼,联系电话:0550-7331270或0550-7558588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