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霍山县高山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配套项目

公告标题:霍山县高山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5
交易地区六安市-霍山县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5031
第一候选人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373.2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0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霍山县高山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E341525001005031

标段名称

霍山县高山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配套项目

标段编号

E341525001005031001

招标人

霍山县太平畈乡中心学校

最高限价(元)

4146679.17元

代理机构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衡山南路35号

联系方式:0564-55666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其中新建教学楼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刻动工实施,老教学楼及食堂维修改造时间安排至 2027 年暑假期间动工)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哲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商务文件投标函(不含报价)中“工程质量”填写为“合格”,不符合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

(质量标准)相关规定。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永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商务文件投标函(不含报价)中“工程质量”填写为“合格”,不符合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

(质量标准)相关规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70日历天(其中新建教学楼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刻动工实施,老教学楼及食堂维修改造时间安排至2027年暑假期间动工)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投标价(元)

3732012.25

项目经理

甄兰兰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021202102605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章荣兵

质量标准

合格备案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熙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70日历天(其中新建教学楼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刻动工实施,老教学楼及食堂维修改造时间安排至2027年暑假期间动工)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9-21号

投标价(元)

3732052.72

项目经理

黄荣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024202409071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俊

质量标准

合格备案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霍山巨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70日历天(其中新建教学楼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刻动工实施,老教学楼及食堂维修改造时间安排至2027年暑假期间动工)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花园路鑫港花园S2幢商222号

投标价(元)

3732015.98元

项目经理

汤苗苗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024202407816

项目技术负责人

傅传华

质量标准

合格备案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1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太平畈乡中心学校

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06105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