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
公告标题:双河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双河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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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双河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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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24001005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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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双河镇野菊花晒场及烘干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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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4152400100503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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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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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8296289.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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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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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健康苑小区13#楼111、112、211、212铺 联系人:韩楠楠 电话:0564-5151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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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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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7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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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龙年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黄寿平)社保缴费证明中连续缴费的月份为2026年3月、4月和5月,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连续缴费3个月不符,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要求,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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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云翔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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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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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桥中村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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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719963.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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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藏德宏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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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02120213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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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方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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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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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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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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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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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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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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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中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旭航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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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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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联合体牵头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吴家店镇古堂村中湾组16栋1601室 联合体成员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古坊乡前进村大湾组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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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706257.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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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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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01920202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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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爱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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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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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和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南区项目(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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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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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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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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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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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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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安徽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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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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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水利局器材库(凤颖路东风湖农场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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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713060.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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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志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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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01720219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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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剑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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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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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枞阳县汤沟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综合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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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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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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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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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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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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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寨县双河镇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64-775100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0564—7359057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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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0564—7359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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