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

公告标题: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2
交易地区滁州市-南谯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znqgc202607-004
招标人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候选人江苏鑫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419.77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10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滁州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区域竖向调整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

cznqgc202607-004

招标人

名称

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工业开发区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研  0550-21805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彭勇0550-22103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0日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鑫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4197669.54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张庆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苏23215171257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不高于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30日历天完工,2号地块不高于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天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4313676.00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张勇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134202220240444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30日历天完工,2号地块不高于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4606000.18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沈曦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420240630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天)

不高于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其中1-1地块(约190亩)不高于个30日历天完工,2号地块不高于5 个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6年813日至2026年817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30%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6049.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610室 联系人: 彭勇  ,联系电话:0550-2210330、18010923738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