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芜湖市镜湖区润安花园等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公告标题:芜湖市镜湖区润安花园等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4
交易地区芜湖市-镜湖区
公告类型建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020FJ26JL0481
第一候选人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讯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候选费率 1.72%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润安花园等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项目编号

WH020FJ26JL0481(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60257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润安花园等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标段编号

WH020FJ26JL048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汀棠街道办事处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0553-29127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媛媛138553898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讯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投标费率(%)

1.72%

项目负责人

郝学远

证书编号:34002569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建设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禹洲?新站202005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2.包河BH202217监理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烟墩安置点C地块工程监理
2.淮上区双墩新村(清河家园)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咨询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投标费率(%)

1.76

项目负责人

张维民

证书编号:32022479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建设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新站高新区磨店家园二期安置房D地块监理
2.阜阳市颍上县月桂家园棚改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站高新区磨店家园二期安置房D地块监理
2.阜阳市颍上县月桂家园棚改项目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1.66

项目负责人

姚申

证书编号:34005391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建设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业绩

1.舒城县杭埠镇唐王新村二期扩建工程监理
2.蜀山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邦泰三巽·江山印项目监理服务
2.金大地·新地中心项目监理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

2、评标基准价:1.74%

3、K值:0.20

4、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单位名称: 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滕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

5、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